今年以来,宁陕县纪委监委以“三化”建设为抓手,坚持“二十四字”方针,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以提高案件查办质量为目标,着力构建“铁案工程”,提升案件查办规范化水平。
实行“镇案县审”制度。该县纪委监委继续推行“镇案县审”工作制度,各镇纪委、派出纪检监察组所办立案件均由案件审理室负责审核把关,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后以批复各案件承办部门按照规定处理。通过施行“镇案县审”制度,一方面保证了各承办部门立案及处分的严肃性和精准性,另一方面在审理过程中对案卷的规范提出意见,提升案件查办的规范化水平。截止目前,实施镇案县审30余件。
实行“缺陷瑕疵反馈”制度。继续推行缺陷瑕疵问题清单反馈制度,实行“一案一清单,一案一反馈”,在审理案件的同时,按照中省市纪委监委对规范化的相关要求以及编印的《宁陕县纪委监委监督执纪执法规范化工作手册》,审核案件办理的程序、文书的应用以及案卷的装订等,提出合理建议,对确实存在问题的,以清单的形式经协管领导签字后反馈至案件承办部门,使得审查调查工作人员在查办案件中提升纪检监察业务能力,确保案件质量提升。今年以来,共反馈缺陷瑕疵问题清单30余份。
实行“案件评查”制度。一方面,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7个方面32项内容对查办案件进行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整改,规范案卷;另一方面,定期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检查和回访教育工作,每年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以及县财政局对查办的案件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同步开展回访教育工作,进行心理疏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抓实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今年,对2019年案件进行了案件质量评查,同时对2018年至2019年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了回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