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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级领导履职“四双”责任 推动巡察整改“五到位”

作者:宁陕县委巡察办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9-11-06 08:45字体大小:

宁陕县在安康市率先建立《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联系督促巡察整改工作制度》,压实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推动分管单位、分管领域巡视巡察整改责任。

《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联系督促巡察整改工作制度》规定,县级分管领导推进整改须履行“四双”责任。“双参加”,参加巡察动员会议和巡察反馈会议,代表县委提出要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参与分管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学习中省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深刻分析问题原因,增强整改政治责任。“双审阅”,审阅《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审阅《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双检查”,不定期到分管单位检查整改情况,协调解决整改突出问题;检查集中整改阶段性成果巩固情况,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双牵头”,牵头对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或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诫勉谈话;牵头对分管领域普遍性、系统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理。

建立该制度以来,5名县委常委、4名副县长分别参加16个单位的巡察动员会和反馈会,一线传导巡察监督压力,拧紧分管(联系)单位(镇)整改“责任螺丝”,年初反馈的11个被巡察单位共整改问题192个,落实整改措施402条,建立完善制度160项,提醒、约谈89人;移交14件线索,已立案6件,实现了巡察整改问题解决、人员问责、制度建立、交办件办理、线索处置“五个到位”。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宁陕县反馈的23个问题,由8名县委常委牵头,各自负责抓分管领域整改,其中,县委书记负责5个问题整改,占比21.7%;县长和常务副县长负责5个问题整改,占比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