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对我进行容错,给我放开手脚干事的底气和信心”。2024年6月,汉阴县纪委监委依据相关规定,对汉阴县平梁镇生态环境所刘某有关问题予以容错纠错。
严格把握情形。汉阴县纪委监委严格把控容错标准,出台《汉阴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对“三个区分开来”细化、具体化,明确13种可容错情形和5种不予容错情形。以免责减责“正面清单”解除干部思想顾虑,同时以追责问责“负面清单”为干部拧紧干事创业“安全阀”,做到实事求是、不枉不纵。
明确程序流程。明确了提出申请、调查核实、认定结论、结果反馈、备案审查5个方面的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措施要求,增强容错纠错工作的程序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在容错启动上明确实行“双轨制”,一方面,在启动问责程序时,同步考虑是否符合容错情形;另一方面,党员干部本人或者党组织认为符合容错情形的,可以主动提出申请,使容错纠错工作更科学更规范。
强化教育引导。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犯错误干部不是“一处了之”,而是采取多种途径,教育引导犯错干部。一是及时开展回访教育。全面了解犯错误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有针对性的与犯错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化解思想包袱,激励他们重燃斗志,履职担当。二是及时“查诬”、“澄清”。坚持严查不作为与保护敢担当同时抓,对诬告陷害行为严肃查处、追责到底,旗帜鲜明为改革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为负责者负责。今年以来,汉阴县纪委监委先后对6名干部进行容错纠错。
“问责追责和容错纠错是压责任促担当的一体两面,只有做到精准规范,才能有效防止乱作为、转变不作为、激励真作为。”该县纪委监委有关领导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