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汉阴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通过严抓案件审理关口、提升案件评查效果和加强日常业务指导等举措,有力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严抓案件审理关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纪法为准绳,严格遵守案件审理工作“二十四字”方针,通过逐件全面细致审核手续、文书、笔录等要素,全面把握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加强与案件承办部门沟通,充分发挥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对案件审理发现的瑕疵问题,通过口头沟通、反馈补证清单等方式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及时补证完善,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案件质量。
提升案件评查效果。评查工作应有据可循,要从明要求、定责任、细操作三方面设定规范标准,在评查工作前期,明确办案质量总要求,明晰办案责任划分,细化评查工作具体要求,做好事前提醒。同时,健全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做到正向引导激励与反向检视整改相结合、日常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在“自查+评查+反馈+整改”四个环节中,既查找质量问题,通报督促整改,也注重发现特色亮点、经验做法,形成优质办案示范效应,以评查促交流、带教学。
加强日常业务指导。在日常工作中采用“联案室初审+审理室协审”的工作模式,联案室初审指导为案件查办提供方向,审理室协审围绕案件办理流程、事实认定、定性量纪、条款适用、处分执行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把关,有效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中的难题。同时,通过交流讨论促能力提升,认真总结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审理方式,在日常工作中与各镇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心得体会和经验做法,相互之间取长补短、互学互鉴,在促进基层纪检干部增强业务水平的同时实现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