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规范运行要求,着重从线索分析研判、回复材料审核及谈话函询结果运用等方面严格把关,充分发挥谈话函询“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作用,防止“小病”变“重疾”,真正实现挺纪在前、治病救人。截至目前,汉阴县纪委监委以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57件,实施第一种形态18人次。
严把“适用关”,提升谈话函询针对性。定期召开问题线索综合研判分析会,严格落实“三个可以谈,三个优先谈,三个不能谈”工作要求,深入分析问题线索的内容和被反映人岗位职责、问题性质、日常表现等情况,对反映问题比较笼统、模糊或者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纳入谈话函询范围,综合制定方案,严格规范谈话函询工作流程,确保谈话函询有的放矢,精准有效。
严把“回复关”,提升谈话函询严肃性。对被反映人函询回复的态度以及函询回复材料“双审核”,对如实说明情况的,经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予以采信;对未按要求讲清问题的,坚决“再谈再询”;对说明问题避重就轻、刻意隐瞒的,严肃启动初步核实程序,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谈话函询“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严把“抽查关”,提升谈话函询实效性。定期按一定比例对谈话函询涉及问题“回头看”,通过“一看、二问、三查”,对反映不实问题的,采取发函反馈、当面告知等予以澄清,对企图蒙混过关欺瞒组织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对谈话函询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发现,谁督办”原则,督促整改到位,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