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真是愧对那些孤寡老人……这件事情对我而言,教训太深刻了,今后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更加深入学习相关纪律规定,以务实作风推进工作,坚守底线要求,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面对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敬老院院长王某说道。
究竟是什么事让他如此懊悔?这还得从一次巡察说起。
2022年12月,县委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某敬老院工作人员长期与院民一起就餐,但他们的伙食费却和院民一起都是通过集中供养资金来报账核销,并未单独缴纳伙食费。对此,巡察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了分析研判,并查阅敬老院相关账务资料,发现这样的报账方式已经持续近一年,也就是说敬老院工作人员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都未曾缴纳伙食费。
“敬老院是养老敬老之地,一定要让敬老院专户资金、集中供养资金按照规定使用,保障老人的权益。”巡察组负责人严肃的提出要求。
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此条问题线索移交给县纪委监委。
收到问题线索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初步核实,从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得知,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农村供养服务机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不得挪作他用。
该院伙食费是由县财政拨付的,而敬老院的工作人员不享受此政策,显而易见这就是侵占了院民的集中供养资金。得以证实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就可以与敬老院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取证。
起初,王某由于对相关政策一知半解,不愿如实说明情况。当工作人员向其出示了政策文件、敬老院账簿资料以及相关证人证言后,王某动摇了。随后,在工作人员“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引导下,王某承认了侵占院民集中供养资金的事实,并表示愿意为这件事承担责任,接受组织的一切处理结果。
最终,王某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由县监委立案调查并且给予了相应的处分。敬老院也对该问题进行了整改,对过去一年侵占院民的集中供养资金进行了追缴。
回访时,核查组组长对该敬老院全体工作人员强调:在敬老院居住的大多是孤寡老人,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利益容不得半点损害。要坚持做好食堂管理等各方面工作,严格遵守工作规章和纪律要求,保障好老人们安全舒适的晚年生活,警惕出现敷衍塞责、侵占、盘剥老人权益的问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持续聚焦民生领域问题,多次由委领导带队开展调研督导,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发现纠治突出问题。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高质量的监督检查,以“小切口”解决群众身边的“大问题”,打通惠民政策的“最后一公里”,确保每一项惠民政策都能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