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巡察反馈的‘企业法人治理不够完善’的问题,汉阴旅游开发公司已按照县国有企业综合改革要求,完成了法人治理结构体系建设”。在2021年度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长述职汇报会上,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就督导检查相关国有企业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作了汇报。
2021年4月,汉阴县委对县旅游开发公司进行常规巡察,巡察发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
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汉阴县纪委监委建立巡驻联动监督工作机制。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巡察反馈问题及时跟进监督,向县旅游开发公司下发《跟踪监督检查问题反馈函》,要求县旅游开发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县旅游开发公司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拟定责任清单,建立并完善了董事会工作规则,重大事项决策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研究讨论,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
为提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效,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还着力推动监督单位建章立制。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督促县委办制定印发了《汉阴县督查工作规范》《 汉阴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县公车管理服务中心完善了一车一档工作资料,建立了车辆运行信息每日台账,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高效保障各类公务活动。
“巡驻联动监督运行后,‘利剑’与‘探头’互补优势明显。纪检监察组对巡察反馈问题跟踪监督,可以有效防止问题边巡边改边犯,推动巡察整改高质量落实。”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自县委巡察反馈至今,该派驻纪检监察组已经对其中6个具体问题进行了跟踪监督,直接督促推动县委办公室先后出台实施4项相关制度。
“派驻监督‘驻’的优势能让巡察监督‘巡’的震慑作用更好地发挥,也有助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汉阴县委巡察办主任表示,为进一步提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效,该县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督,参加监督单位巡察动员会和反馈会,了解掌握巡察动态及反馈问题,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督促被监督单位严格落实责任,逐条销号整改,按期报告整改情况。同时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堵塞权力运行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