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按程序已转相关室调查核实,请耐心等待,待承办部门办理结束后将办理结果向你反馈,相关情况请予保密。”“我对办理结果很满意,前几天,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来到我家,向我当面反馈了办理结果,我反映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谢谢你们。”一名实名举报人表示。这是汉阴县纪委监委在党史学习教育“解民忧、促发展、保稳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把信访举报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的工作缩影。
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及中省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汉阴县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工作办法(试行)》,按照“归口受理、分级负责,谁承办、谁告知反馈”原则,由各镇纪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机关具体负责,实名检举控告告知反馈形式主要分为电话反馈和当面反馈两种,坚持审慎稳妥、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告知实名举报人受理情况、办理进度,第一时间反馈实名举报人办理结果,主动做好群众工作,鼓励群众实名检举控告,维护群众监督权利,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去年,县纪委监委告知反馈实名检举控告人27件,办理结果均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肯定。今年以来,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告知受理情况15件、反馈处理结果7件。
“继续加强实名检举控告‘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反馈工作,及时有效回应和解决群众关注度高、涉及范围广,具有一定典型性、代表性的信访举报突出问题,避免因信息不对等造成的重复举报。同时,我们也会做好保密工作,切实维护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县纪委监委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压紧压实信访举报工作责任,精准受理、全程监督、闭环管理,并通过强化督查督办,不断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不断提升群众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