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汉阴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抓好审查调查工作的同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积极构建警示提醒、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教育四项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建立警示提醒机制,让干部纠偏正向。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着力构筑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制定《谈话函询办法》,注重将提醒教育与谈话函询相结合,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今年以来,以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32件,占处置问题线索总数的10.2%。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通过谈话提醒、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发现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有轻微问题和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和纠正。今年以来,共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92人次、批评教育49人次,诫勉谈话53人次、书面检查9人次、通报批评3人次。
构建容错纠错机制,让干部安心作为。制定完善《汉阴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将干部在积极履职、担当作为中出现的失误或偏差,作为容错的前提。明确规定容错纠错政策界限、对象、范围、情形、程序等,在精准应用中准确把握公与私、纪与法、有意与无意、容错与纠错四种关系,做到容错纠错有范围、有参照、有底线。县纪委共实施容错免责和减责14件19人,真正把干部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建立澄清正名机制,让干部轻装上阵。制定出台《关于对党员干部不实反映予以澄清的实施办法(试行)》,从适用情形、工作程序等环节,对澄清正名工作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对反映问题与调查不符的,采取向被错告、误告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向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通报反馈等4种方式为干部澄清正名。在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同时,对错告、误告者说明情况,予以教育提示,对诬告陷害的依纪依规进行惩处。今年已对2名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予以了反馈澄清。
建立跟踪回访机制,让干部重整出发。在抓好审查调查工作的同时,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落细落实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针对不同对象的实际情况,探索“一人一策、一案一策”个性化教育帮扶模式,对心理负担重的干部,提供点对点、面对面心理疏导,对生产生活困难的干部,在政策内予以帮助解决,真正做到政治上关心、思想上引导、权利上维护、生活上帮助,鼓励激励受处分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重整行装再出发。今年已对6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