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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以制度建设引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汤礼波文章来源: 汉阴县纪委 发布时间:20-05-08 09:17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汉阴县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提升巡察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围绕巡察工作组织领导、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巡察反馈整改等重点环节,建立完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推进。制定《县委巡察工作报告制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县委对巡察工作的领导,促进县委全面深入掌握巡察工作动态,指导巡察工作开展,研究巡察成果运用,部署安排巡察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召开1次会议,学习传达中省市巡视巡察新精神新要求,研究部署2020年县委巡察工作,审定2020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现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紧紧围绕“四落实”“三聚焦”,有序组织开展今年第一轮对5个部门和7个村(社区)的巡察工作。

强化队伍建设,夯实组织保障。制定《巡察干部交流使用制度》,为优化巡察干部队伍结构,畅通巡察干部交流使用渠道,充分调动巡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供制度保障。印发《关于做好县委巡察人才库建设推荐上报工作的通知》,对巡察人才标准及结构进行细化分类,对相关单位支持配合职责进行了明确,并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完善了110人的巡察人才库,确保巡察人才配备保障到位。

强化反馈整改,持续传导压力。制定《巡察反馈整改制度》,进一步规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力促巡察问题整改提质增效。今年对2个被巡察党组织下发巡察建议书,责成开展专项集中整顿,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同时严审巡察整改方案,做到反馈问题认领不全不放过、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力不放过,上报的整改方案无论是思想认识,还是整改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以及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都有效增强,筑牢整改工作基础。明确了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回头看”等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做到整改监督全方位、常态化依据《汉阴县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及有关党纪条规,明确巡察整改问责情形,压实纪律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