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汉阴县纪委监委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重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注重抓早抓小,及时帮助党员干部将自身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教育监督做在经常。1至11月,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4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运用占比69%。
加强日常提醒。充分利用县纪检监察网站和“廉洁汉阴”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送中、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政策法规、重要动态,通报曝光查处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紧盯重要节点,提前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抵御不良风气和各种诱惑,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常态化开展干部日常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及时解心结、鼓干劲。截至目前,共推送微信79期177条,曝光典型案例70起,发送廉政短信3000余条。
注重警示教育。把常态化警示教育作为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筑防线、认识上明红线、行为上守底线。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系列活动;充分利用本地党性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等资源对党员干部进行现场教育;运用通报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纪,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注重岗前廉政教育,制度化开展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干部岗前教育谈话,引导干部正确履职担当。今年以来共对85名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精准运用实施。准确把握形态尺度,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全面加强干部监督,对于群众有举报有议论、工作生活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介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筑牢防止犯错的第一道防线。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格把握“第一种形态”适用条件,合理运用约谈、函询、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违纪迹象或轻微违纪行为扭住不放,做到“初病早治”,坚决防止“小患”酿成“大错”。1至11月,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79人。
强化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委切实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作用,以监督责任促进各镇各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把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作为对各镇、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考核部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指导规范实施“第一种形态”,防止“第一种形态”运用变成不痛不痒的打招呼走过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积极发挥各镇和部门纪委纪检组的职能作用,及时对需要实施“第一种形态”的情况提出意见,牵头组织并协助党委党组切实抓好“第一种形态”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