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阴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关爱工作的通知》,深化纪律监督和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再教育关爱工作,促进受处分人员思想转化,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监督执纪效果。
精准实施回访,教育关爱并重。回访教育关爱工作坚持纪检监察机构定期回访教育和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日常教育关爱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人员的定期回访教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和谁处分谁回访教育的原则组织实施。对受处分人员的日常教育关爱,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分级指定教育关爱帮带人进行。通过定期回访和教育关爱,引导党员干部知错改错、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突出回访重点,程序规范完备。定期回访教育时间一般选择在受处分党员干部处分生效后至影响期满前,由二人以上回访人员组成回访教育关爱工作组,熟悉和掌握回访对象所犯错误情况,事先拟定回访提纲。采用“听”“察”“谈”的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工作实绩、评价等情况,以及单位党组织和教育关爱帮带人对受处分人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处分决定执行、落实等情况。工作组对回访对象的回访情况及时进行归纳整理,填写《汉阴县受到党政纪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将回访材料存入案件档案备查。
注重结果运用,形成良好导向。回访教育关爱工作组根据回访情况,将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结果确定为好、一般、较差三个档次。回访结果好,对所犯错误认识深刻,思想转化较大,在处分期内工作成绩突出,群众评价普遍好的,由回访对象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向组织部、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提交工作表现评价材料,提出予以使用和表彰奖励的建议。回访结果一般,仍有不良表现的,及时给予提醒谈话,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方向。回访结果较差,仍不思悔改、群众反映强烈的,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或依纪依规调查处理。
近年来,汉阴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作为提升执纪实效的重要抓手,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实践,强化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切实推进教育回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深化和巩固纪律审查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