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监察委员会于2018年1月挂牌成立,为尽快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强化工作落实、加快深度融合,全力推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广泛宣传,畅通受理渠道。县监察委挂牌成立后,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进一步扩大,为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该县利用网络、综治法治宣传、下访接访巡访等工作时机,向群众广泛宣传县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并印制《信访举报指南》,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范围和举报方式,让群众了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县监察委信访受理范围,引导群众有序信访。进一步完善来信、来访、网络、电话、微信五位一体受理举报平台,实行工作日专人定点接访,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1至3月共受理信访举报32件,接待群众来访30余人次。
全面摸底,打牢工作基础。为做好对公权力监察全覆盖,做实监察对象基础管理工作,按照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对全县监察对象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进行摸底梳理和全面统计,按照行使公权力的性质,划分监察对象统计范围,共分6大类开展摸底统计,并将监察对象摸底数据进行逐条逐项分析、研判、筛查、整理,形成监察对象数据统计台账和数据库,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打牢坚实的工作基础。截至目前,全县监察对象扩大到5294人,较改革前增加4094人。
严格管理,规范办信流程。严格实行归口受理,对上级交办转送件、本委自收件、下级报送件、领导批示件及其他单位移送的信访件,均由县纪委监察委信访室统一登记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拟办意见呈报分管、主管、主要领导批示后进行分流。建立信访举报本级受理、上级转送件、扶贫领域受理办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处置严格工作程序,对反映县管干部和上级转交办需要本委自办的信访件,按程序移交案管室统一分办到本委机关各纪检监察室进行处置。对反映一般党员、干部的信访件转各镇或相关部门办理。对分流信访件落实签收交接制度,全程留痕备查,有效防范截留、私存信访举报件的问题。
跟踪督办,审核办理结果。建立移送转办件督办台账,县纪委各常委每月不定期现场督办,信访室每季度与本委各室、各镇纪委核对电子台账,明确核查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机制,同时建立适时催办、跟踪督办、结果审核、办结反馈制度,全程登记备案,提升执纪水平,对未按期报结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办结时限。严格按照《要结果信访举报件交办和结果会审办法》,信访件办结后,县纪委全面审核办理结果,采取办结信访件四级审核制,由审理室、信访室、分管常委、主管副书记就证据、程序、实体内容审核把关。审核中如有疑点问题,退回办理单位进行补充核查,提升办信质量。
定期研判,发挥参谋作用。推行信访举报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围绕信访举报涉及的单位和领域、人员和职级以及举报事项等内容,每季度定期梳理汇总综合分析,有针对性的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和工程招投标领域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判,通过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信访举报情况的专题分析,着力发现信访举报表象背后的本质问题和工作方面的薄弱环节,及时向县委、政府提出建议意见,当好全县政治生态的“监测员”,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