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促进汉阴生态健康、绿色发展,近日,汉阴县印发《各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清单》(以下简称《职责清单》),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职责清单》确定了全县10个镇和35个县直部门负有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和各部门职能对195项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分类,明确了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具体相关工作的流程、制度、考核办法等,促进环境保护责任全面强化落实。
下一步,县纪委将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和违纪违规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将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