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汉阴县召开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进驻工作会,宣布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事安排、办公地点、工作要求等事项,此举标志着汉阴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今年以来,汉阴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工作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巡察机构改革、监察职能向镇延伸三项改革,全面落实各项改革要求。在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中,县委、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精心统筹谋划,认真按图施工,坚持全覆盖和精简高效的原则,撤销县纪委原统派直管纪检组11个,不再保留两个县直部门纪委和一个县直部门内设监察室,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新设立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共覆盖监督53个县级党和国家机关,选优配强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成员,科学界定各组工作职责、监督权限和监督范围,实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直接领导,日常基本保障由驻在办公单位负责,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确保有效开展派驻监督,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止目前,各驻在办公单位的办公办案条件已全部按要求保障到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均已正式进驻并有序开展工作。
在当天召开的进驻工作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爱军就进一步落实好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自觉适应改革形势。准确把握派驻机构改革的精神实质和目标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主动适应,转变职能,履行好监督责任。各归口监督单位要在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同时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着力提高派驻监督的权威性。二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服从县委关于派驻机构改革的机构设置、人事调整和工作安排等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维护改革大局,确保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到位。三要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和进驻前准备工作,按时进驻开展工作;各部门党组(党委)要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各驻在办公单位要按要求将办公办案条件保障到位。四要自觉履行工作职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找准职责定位,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和法律规定,锤炼过硬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作风,切实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县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及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