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坚持把开展监督谈话作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抓手,通过规范谈话制度、压实谈话责任、跟踪监督整改等方式,着力提升监督谈话质效,推动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规范谈话制度,分类全面覆盖。出台《岚皋县领导干部常态开展谈心谈话制度》,谈话对象包括县级四大班子、各镇各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谈话重点围绕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履责用权、廉洁自律、负面问题等方面开展。按照县级领导、科级领导、一般党员干部3个层次划分,分别由县委书记、分管县级领导、镇部门“一把手”分级分类进行谈话,并邀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镇纪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陪同谈话,推动监督谈话实现全覆盖。
明确谈话情形,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定期谈话与即时谈话相结合,明确常规谈心谈话、督促提醒谈话等7类监督谈话情形,压实谈话主体责任。常规谈心谈话要求各类主谈人每半年至少对下级“一把手”开展1次集体谈话,督促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事项和重要节点开展督促提醒谈话,围绕“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县工作安排不力、所在单位发生系统性腐败或违纪违法问题、主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等情形督促查摆思想、作风、责任方面的差距和不足。今年,针对孟石岭镇武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虚列水泥柱制作款的方式套取猕猴桃园区建设资金20余万元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在对责任人进行立案查处的同时,将相关情况抄送分管农业和联系孟石岭镇的县级领导。随后,该县级领导对县农业农村局和孟石岭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
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为避免监督谈话“一谈了之”“落而不实”等问题,要求每次谈话后,由谈话人督促被谈话对象针对谈话中指出的问题,限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整改情况,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将承诺事项、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内容。今年在查处县林业系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后,分管林业的副县长第一时间同县林业局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开展集体谈话,谈话后,县纪委监委对县林业局开展督促检查,截至10月,该局已健全完善《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等多项制度,权力寻租空间进一步压缩,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扎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