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炼的问题线索表述不够清楚,与前期办组会商的情况不一致,建议再进一步核实……”
“该学校存在规避招投标的问题,从现有的支撑材料来看不足以成案,建议再进一步深入了解,如果没有新的支撑材料,建议将问题移交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
在近期的巡察问题线索研判会上,县委巡察办(组)与县纪委监委分管案件工作常委及相关室组负责人就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会商研判,这是岚皋县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会商研判制度,对问题线索“精准把脉”的一个生动画面。
为有效提升巡察工作质效,精准分析研判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每轮巡察期间,县巡察办及时收集并确认需研判的问题线索,邀请县纪委监委分管常委、相关室组负责人召开“巡察+纪检”联席会议,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查证是否深入、定性是否准确、责任人是否明确、是否具有可查性等集中研判、逐一过堂,按照“进一步了解关注类”“了解关注类”“建议参考类”“组织处理类”的标准提出问题线索分类意见,明确移交去向,确保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质量。
自去年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会商研判制度以来,该县组织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相关室组召开联席会6批次,会商后移交的35件问题线索中,转立案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移交问题线索成案率由往年的不足20%提升至49%,大大提高了巡察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