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作风建设会议要求,明确细化责任,紧盯“三化”建设,努力打造纪检监察工作“岚皋模式”。
抓队伍建设标准化。县纪委监委重新拟定上报“三定”方案,撤销机关第四纪检监察室、在信访室加挂案件监督管理室牌子,确保各室(部)主责主业更加聚焦、职责定位更加精准。同时灵活运用公开招录、遴选、选调等方式,分期分批引进专业人才,在人员安排上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将具有法律、审计、财务等专业知识和审查调查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调配到执纪执法岗位,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积极争取同级党委的组织保障和支持,加大轮岗交流力度,破解专业人才缺口大问题,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抓执纪流程科学化。制定《岚皋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流程》《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规范,对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等措施的审批权限、办理程序、实施运用等进一步细化明确。编印县、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和纪律审查初核卷、调查卷、审理卷模拟案卷,制定《被调查、约谈人员的权利义务告知书》《纪律审查协作函》《调取证据通知书》等规范性公文信函模板,从内容、格式、标注上做到规范统一,有效解决文书审签手续不规范、案卷文书不全面等问题。出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程序规范》,防止纪法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
抓工作保障规范化。县纪委监委协调争取资金对办公楼进行修缮,改建办案工作区,设立指挥室1间、标准化谈话室5间、“同志式谈话室”2间、医疗救护室、物证保管室各1间。完善电子门禁管理、电子监控和县镇联网传输系统。配足配齐便携式电脑、打印机等办案设施。在措施保障上,建立医疗服务保障机制,县纪委监委与县医院签定合作协议,建立审查调查安全“绿色通道”,有效保障办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