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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筑牢审查调查安全底线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郭玉生文章来源: 岚皋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2-04-12 15:05字体大小:

近年来,岚皋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放在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位置,夯实安全责任、筑牢安全意识、强化安全保障、严控安全风险,全方位、全过程做深、做细、做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推动了全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质效“双提升”。2021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15件,初核291件,立案173件,结案15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3人,组织处理94人,移送检察机关3人,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提升政治站位,夯实安全责任。县纪委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作为“生命线”和“一把手”工程认真落实推进,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部署要求,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要求各班子成员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纪法思维和程序意识,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不依纪依法就是违纪违法”的底线意识,坚决守住零安全事故的工作底线。明确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审查调查安全第一责任人,成立了以负责日常工作的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为组长的办案场所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审查调查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处置、医疗保障、责任调查、安全稳控、信访维稳、宣传引导、后勤保障等七个工作组,进一步细化明确安全责任,形成了书记统一领导、常委分工负责、审查调查单位各司其职的安全责任体系。

常态学习培训,筑牢安全意识。以纪检监察干部大会、周五集中学习等形式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培训,邀请省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等部门业务骨干,就如何做好日常监督、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安全等方面工作进行培训。2021年3月,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印发后,县纪委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和纪检监察干部大会,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对《意见》进行了原文学习,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把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贯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始终。通过系列培训和学习,有力提高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安全文明办案责任意识。

优化场所建设,强化安全保障。2018年以来,陆续投入资金150余万元,对县镇两级谈话场所进行改造升级,联通了县镇两级录音录像监控平台,通过该平台,县纪委监委可以实时对各镇纪委谈话室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查看,对谈话视频进行留存、回放,实现了县、镇两级数据直接对接,指挥中心远程指挥、安全措施全程监控等功能。谈话场所均配备电脑、打印机、专用U盘等办公办案设备和心脑血管疾病等方面的急救药品。谈话室地面铺设复合地板,墙面采用防火、吸音软包处理,实行360度无死角监控和24小时同步录音录像。县纪委监委与县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各镇纪委与镇卫生院签定合作协议,建立审查调查安全“绿色通道”,开通24小时救助专线,确保被审查人在审查调查谈话中突发疾病能得到及时救治。

加强监督管理,严控安全风险。将审查调查安全纳入全员考核,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镇联室组责任制度,各联镇领导每年至少到所包联的镇和室组开展两次审查调查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下发整改通知,限时整改并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进行点名通报,因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被省市县纪委约谈或通报的,按约谈、通报层级在全员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主要领导和分管、协管领导不定期对谈话室使用情况和谈话录音录像资料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到点到人严肃批评。通过严管细督,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有力推动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