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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助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作者:李 毅文章来源: 岚皋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1-12-21 15:29字体大小:

近年来,岚皋县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把发现并推动解决共性问题作为巡察工作落脚点,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问题进行归纳提炼,充分发挥“巡察+”效应,在“责任+制度+协作”方面下功夫,助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守住“责任”关。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出台了《岚皋县巡察工作责任清单》《中共岚皋县委关于加强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县级领导督促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办法》,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县委巡察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在专项治理阶段的职能责任。同时,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每轮巡察后分别听取汇报,并就用好巡察成果提出具体要求,特别是针对共性和突出问题,县委书记点人点事并提出处置意见,要求分管县级领导牵头,以专项治理推动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筑牢“制度”关。始终坚持从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着眼,在每轮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机构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研判,全面梳理出系统性、领域性共性问题。针对梳理的共性问题,建立共性问题分类通报机制,在巡察反馈阶段向该领域分管县级领导和相关牵头部门进行通报并提出巡察建议,督促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各镇各部门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主动认领,建立整改台账,深入推进各行业、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近年来,该县针对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的扶贫资金、涉农资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先后制定出台了《岚皋县社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实施意见》《岚皋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三变”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岚皋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健全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县属国有企业反馈的共性问题,制定出台《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对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年度(任期)业绩考核、奖惩进行规范。截止目前,各级各部门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决策机制等各项制度390余项。

把好“协作”关。将专项巡察工作与县纪委监委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把巡察精准高效的方式方法运用到专项整治工作上,边巡察边整治、以巡察促整改。结合中央、省市纪委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先后开展脱贫攻坚、人防系统、作风建设、粮食购销等领域专项巡察8轮,将制止餐饮浪费、疫情防控、“六稳六保”、工程建设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共发现各领域突出问题675个,移交问题线索56件,立案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推动阶段性重点专项整治工作在岚皋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