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岚皋县纪委监委采取“四个迅速”有力措施,全面打好“组合拳”。
迅速安排部署。省、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后,县纪委监委组织内设机构、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县财政局、县公产中心、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审计局、县粮食收储公司等责任部门负责人召开安排部署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惩治涉粮腐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印发《岚皋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时间范围和方法步骤,确保整治工作有效推进。
迅速自查自纠。第一时间成立组织机构,细化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一线督战,制发工作提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粮食企业就粮食储备、储存、政策性粮食购销、地方储备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掌握情况,摸清问题底数,查找责任单位是否履行到位,政策是否执行到位,发现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建立问题清单制度,跟踪进展效果,实行销号管理。
迅速排查线索。发挥“信、访、网、电”举报平台作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多方收集问题线索。对十八大以来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筛查”,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计监督、巡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和其他职能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及时规范处置,确保线索应查尽查,不遗不漏。
迅速建章立制。建立问题线索快查快处、提级办理和通报曝光制度。对发现的粮食购销领域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优先处置,对重点案件和典型案件实行直查直办或提级办理。把查处问题、督促整改、推动治理一体推进,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以典型案件查处推动体制机制完善,以责任落实、作风改进、用权规范为着力点,推动粮食治理体系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