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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三举措推动《省纪委监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陕西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地生根

作者:郭楠楸文章来源: 岚皋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0-10 14:27字体大小:

近日,省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陕西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岚皋通过学习宣传、落实方案、严督实考三项工作举措,推动《意见》精神在县落地落实。

强化学习宣传,夯实工作责任。县委将《意见》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畴,县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了《意见》的主要内容、精神内涵和出台的时代背景,并就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安排部署。县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意见》精神,并研讨制定推动落实方案,成立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室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工作推进情况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同时,充分利用县域内各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并做好阐释解读工作,最大限度提高《意见》的知晓率,掀起学习热潮,提升学习成效。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岚皋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细化了认真履职尽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等7个方面、25条重点工作内容。对各镇各部门贯彻落实该《意见》提出细化任务、研究落实举措、形成具体办法、实行台账管理等要求,确保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陕西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各项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坚持严督实考,务求落实成效。县纪委监委将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纳入今年两个责任落实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指标,通过主体责任落实督办考评系统进行督办考评。要求各镇、部门党委(党组)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把《意见》的学习贯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及时将学习贯彻情况上传主体责任落实督办考评系统。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抓好自身学习贯彻落实的同时,要加强对镇、部门党委(党组)学习贯彻《意见》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设立常设监督检查组,通过重点督查、定点检查等方式,围绕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意见》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县委报告,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