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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多措施提升案件监督管理水平

作者:赵静静文章来源: 岚皋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08-31 11:29字体大小:

为切实提高案件监督管理水平,岚皋县纪委监委紧扣职责定位、立足工作实际、积极主动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精神要求,发挥“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五项职能,不断提升案件监督管理质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范线索管理。制定印发了《岚皋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流程》《突发问题线索核查处置管理办法》《纪检监察室包抓联系镇、部门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对线索受理、分办、管理、督办等各环节进一步规范,细化案件监督全过程,确保问题线索全程可控,及时、有效处置到位。2020年以来,岚皋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94件,立案116件,处分76人,组织处理85人,移送检察机关3人。

加强组织协调。加强与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联系,主动排查问题线索,督促案件移交,督办问题落实。今年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从政法机关及行政执法部门办理的案件中排查出43名涉案党员干部,经核实后全部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积极协助组织人事及相关部门开展廉政鉴定,今年以来,共鉴定1245人次,其中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31人次。

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办案措施使用、审查调查文书管理要求,制定出台了《岚皋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监督办案单位合规合法使用审查调查措施。同时,对案件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审理等环节形成的办案文书及重要办案措施审批文书进行备案,对办案人员遵守办案程序、履行办案手续、执行办案纪律以及办案场所使用、安全保障等环节形成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定期维护谈话室录音录像设备、更新医疗急救药品,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审查调查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已使用谈话、询问、讯问等审查调查措施共计627次,规范使用谈话室133人次。

及时督促办理。落实专人负责台账更新管理工作,及时统计督办线索办理情况,实时掌握案件办理动态。今年以来,通过以下发督办函及电话督办的方式向各镇、各室组督办380余次,其中3月分别向各镇党委主要负责人、镇纪委书记下发督办提醒函,进一步夯实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扎实推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有序开展。

精确统计分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统计分析指标体系(试行)》,实现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各项指标统计口径一致,全面客观反映纪检监察工作成果。准确统计上报有效数据,全年无错报、漏报现象,确保数据精准高效,为领导决策、工作统筹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