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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升级约谈”让“主体责任”落实提质增效

作者:李琼文章来源: 岚皋县纪委 发布时间:20-01-06 10:01字体大小:

“这次我和单位联络员一起被约谈,我单位班子集体及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在集中约谈会上通过电子显示屏的形式进行了通报曝光,逐条指出存在的问题,让我心服口服,这种 ‘一针见血’、不留情面的约谈让人脸红、冒汗……”岚皋县民主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周某说。

岚皋县创新运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督办考评系统以来,定期通报曝光和“升级约谈”已成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的有效手段,通过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促使全县“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和执行落实质量效果迈上新台阶。

升级约谈对象,倒逼责任传导。《办法》规定,每季度通过线上检查和系统自动评分,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单位开展约谈,约谈对象实行梯次捆绑升级制,即约谈单位联络员升级为约谈联络员和分管领导,直至集中约谈联络员、分管领导和单位“一把手”。通过谈话对象的转变,有效促使班子成员共同发力,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有效防止履行“主体责任”工作中遮掩问题和推卸责任的情况发生,真正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升级约谈人员,强化综合治理。在每季度开展集中约谈的基础上,采取逐渐升级约谈人员的方式,将约谈人员明确为纪委分管领导、纪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县委书记,确保进一步提高约谈质量和效果,实现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同频共振,督促问题单位领导班子齐心协力履职尽责。通过约谈人员的升级,不仅灵活运用批评通报、追责告诫等第一种形态,而且还能精准把握四种形态之间的转换,对“谈而不改”的,将严肃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有效防止“一谈了之”和“流于形式”等问题,同时结合年度考核促进“升级谈话”质效提升,达到源头治理和问责震慑的有机结合。

2019年以来,岚皋县共开展“升级约谈”3次,5名主要领导26名分管领导、42名单位联络员因履行“主体责任”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被“升级约谈”,对1名问题整改不力责任人进行问责。据统计,全县“主体责任”清单按时完成率同期增长46.3%,清单任务完成质量平均分同期提高6.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