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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对17名敢担当善作为党员干部“容错”

作者:郭丽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9-02-20 08:12字体大小:

岚皋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容错纠错”实施办法,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推动制度落实。2018年以来,该县对17名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偏差失误的党员干部实施容错纠错,为调动全县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保持追赶超越精气神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加大对容错机制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利用会议、讨论和电视、报纸等媒体对容错纠错机制内涵进行深度讲解,消除党员干部群众对该项机制的误解,让广大群众明白这一机制的建立是为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和活力,包容大胆改革创新和探索试验中出现的过错失误,而非属包庇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问责机关启动容错机制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容错事项的基本事实和处理结果,给干部一个交代,还群众一个明白,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案件质量。今年,对《岚皋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将受理程序、受理时限、容错条件进一步具体化,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对容错纠错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审理室对容错纠错案的受理程序、文书格式、证据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并参与典型案例和认定报告的撰写,提升容错纠错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  

强化结果运用,消除干部顾虑。对经认定予以容错的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和提拔晋升等不受影响;对反映问题失实、受到诬告的单位和个人在行业系统内进行通报反馈,澄清真相,消除负面影响;对不适宜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进行组织调整;对恶意诬陷中伤他人、干扰改革创新、持续无理上访的信访人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  

开展作风专项整治,激发干部活力。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曝光一批廉而不勤、为政慢为、效能低下等隐性腐败微腐败问题,消除干与不干一个样,多干少干一个样的消极思想,倒逼广大干部积极干事创业。同时,认真搞好案例的总结提炼宣传,发挥好典型案例的示范激励作用,引领广大干部真抓实干,创先争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