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岚皋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吴世珍代表县监委向大会作专项工作报告。这是岚皋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会上,吴世珍详细汇报了县监委履行国家监察职能职责情况、存在不足以及2019年工作打算,并请县人大常委会对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同时恳请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对县监委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有力监督。县监委推进工作的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扎实成效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据悉,岚皋县监察委员会自 2018年1月5日 组建挂牌以来,牢牢把握新时代国家监察工作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忠诚履行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权威高效的制度优势,强化与审判、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运用各种监察措施,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省市纪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五个专项”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一年来,共立案查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28件,处分28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件6人。办理了全市第一例由监委受理调查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和全市第一例采取留置措施进行审查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2018年,县纪委监委共立案210件,处分217人。立案、处分人数比改革前增长17%和30%,实现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