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基层监督体系,紫阳县纪委监委以选派纪检干部到村任纪检委员为抓手,以“三个精准”持续强化村级监督指导力度,切实发挥“贴身”监督作用。
精准选人用人条件。坚持能力为导向,督促各镇严格选派程序,优先从镇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纪检专干范围内酝酿人选,开展廉政意见联审。初步人选经镇党委集体会商同意,明确选派对象后进行廉政谈话,做好警示提醒。同时,指导各镇纪委协助镇党委加强研判,重点围绕“党的建设比较薄弱、农村集体‘三资’规模大、信访量突出、遗留问题较多”等方面,精准筛选确定选派村。截至目前,全县17个镇已选派21名纪检干部分别到21个村担任(兼任)村支部纪检委员。
精细工作职责清单。聚焦主责主业,厘清监督着力点,结合纪检委员履职要求,精心制定“做遵规守纪的模范,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章党规党纪、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清廉村(社区)建设,强化警示教育;从严纠‘四风’树新风,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民风、干部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实抓好日常监督;强化‘小微’权力监督;着力发现突出问题;严格受理检举控告;经常性督促党员、监察对象履行法定义务,全力支持配合审查调查;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指导;做好镇党委交办重点工作,定期向镇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等十项职责清单。目前已收到纪检委员履职情况报告21份,其中反馈存在问题41个,提出意见建议36条,为加强基层监督及业务指导提供有力参考。
精确履职纪律要求。严格落实《中共陕西省纪委关于印发<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的通知》要求,严明纪律规矩,坚决守住底线红线。自觉接受村“两委”和群众监督,在不干扰村“两委”正常工作前提下,扎实履行职责。强化村级日常监督,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有效防范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高效处置、从快从严。同时,镇纪委加强对村纪检委员的业务指导,每月开展1次督导,每半年专题听取1次履职情况汇报,对发现的问题一对一反馈、实打实整改。目前,各纪检委员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8个,谈话提醒2人;协调解决群众饮水、薪资纠纷、房屋因灾受损理赔等民生实事2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