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路是谁负责?路面外挡护有细微裂纹,要赶紧安排工人维修加固......”近日,一轮强降雨过程刚结束,紫阳县蒿坪镇纪委选派到村任职的纪检委员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第一时间到该村滑坡易发区,就干部履职情况现场检查,全力排查风险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紫阳县纪委监委选派首批镇纪委干部到村辖区(社区)党支部担任纪检委员,切实发挥对村级干部和监察对象“贴身”监督作用。截至目前,已选派21名镇纪委干部到村任职。
选派前,县纪委监委对各镇纪检干部进行摸底梳理,通过廉政意见联审、集体会商,择优选派政治素质高、作风能力强、基层经验足的干部下沉村级开展工作。同时组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明确“十项职责”,确保选派干部到村任职能够知纪、守纪、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
选派后,到村任职干部通过实地走访、拉家常等方式,收集村情民意,重点监督村“两委”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重点对其主体责任落实、“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作风不正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对于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挖细查,从严处置。
此外,各镇纪委每月对选派干部进行督促指导,每半年听取履职情况汇报,通报工作情况,每年度进行综合考核并总结经验成效,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村任职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规范工作程序,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全面提升工作质效。”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