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近日,紫阳县纪委监委组织专人对《案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进行了优化并制定印发了《2023年度紫阳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考核办法》。
2023年考核办法是在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内部试行)》的基础上,结合2022年案件质量考核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认真梳理和吸纳各室部组意见建议后进行的优化、印发。一是优化适用范围。将考核办法适用范围明确为以县纪委监委名义立案,并印发处分决定的案件;二是优化评分内容。增设了“漏装案卷材料”“遗漏应当认定的违纪违法事实且未作出合理说明”“引用党纪条规、法律法规不规范的”等6个扣分项,删减了“六必知不规范”扣分项并对3个扣分项内容进行了调整;三是优化评分机制。考核办法对个案超额扣分、重复扣分进行禁止性规定,并对个人案件质量考核得分测算办法进行调整,提高了案件质量评分标准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案件质量就是生命线,优化案件质量考核办法目的是规范办案程序,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倒逼办案质量提升,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考验。”紫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