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紫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向县水利局下发了《监督事项提醒通知单》,针对监督检查发现流域监管存在的问题予以提醒、督促整改,推动流域监管工作规范有序。
时间回到今年5月,在处置群众实名举报某镇某河段偷采河砂问题线索时,驻县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一案双查”,在查实该河段2021年6月至12月先后多次发生偷采河砂问题后,围绕该河段护河员、巡河员、河长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及县水利局日常监管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核查,通过面对面谈话,查阅相关人员《巡河台账》《巡河日志》《巡查检查记录》《执法台账》等,发现该镇副总河长、二级河长、村级河长、巡河员、护河员均存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2022年6月,相关责任人受到不同程度的问责处理。
为督促县水利局规范水行政执法,强化流域管理。2021年以来,紫阳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由驻县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牵头对县水利局履行流域监管职责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实地踏查全县104条河流、查阅执法台账、调阅执法案卷等方式,对县水利局开展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应立未立、处罚“宽松软”、选择性监管等失职失责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截至目前,驻县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对全县104条河流开展监督检查5轮次,督促县水利局立行立改问题30个,向有关单位移交问题6个,立案查处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