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县领导与我们一起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指导整改落实,我们有压力更有动力和信心。”“分管领导亲自指导我们落实巡察整改,进一步督促我们思想上弦、责任上肩,让我们落实整改的底气更足了……”2020年县委第二轮巡察情况反馈后,被巡察单位负责人纷纷表示,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借力县级分管领导督导指导、纪委监委和组织部日常监督,强化工作举措,从严从实整改,推进成果转化,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近日,紫阳县2020年第二轮巡察暨紫阳·岚皋互派式交叉巡察向12个县直部门进行了反馈。与以往不同的是,本轮巡察反馈会先后有6位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并就巡察整改向各自分管的部门明责任、提要求。这一举措,既是县委加强对巡察整改领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的具体体现,也充分释放了抓实整改日常监督、强化整改落实的鲜明信号。
“重点工作研究安排落实不够到位,2020年平安建设综合创建工作和镇级综治中心建设工作滞后,风险防范预测预警预防机制不健全,干部管理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县委第一交叉巡察组组长徐生斌向县委政法委原汁原味反馈巡察发现的问题。
对此,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佳斌强调,巡察是政治巡察,抓好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并要求县委政法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扛牢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始终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贯穿政法工作全方位,一体推进巡察整改任务和政法各项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今年以来,紫阳县压实巡察整改中分管县级领导的“一岗双责”,制定出台了《紫阳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督导指导巡察整改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要求自巡察反馈之日起,县级领导全程参与、研究解决、跟踪督办分管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整改中的困难,推动分管县级领导的督导指导责任和被巡察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一体落实”,助推巡察整改内生动力和外部推力有机贯通。
据悉,本轮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20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121个、意见建议40条,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6条,巡察期间及时交办并督促立行立改问题8个。同时,在督促落实巡察整改过程中,注重推动共性问题自查自改,结合巡察情况,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全县党员和干部队伍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党组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一体整改,进一步促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