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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纪委监委印发《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中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

作者:杨春波文章来源: 紫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02-05 09:39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推动全县疫情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1月31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中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的通知》,列出17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重点,明确移送程序和相关要求。

 

通知强调,全县各镇各部门发现疫情防控工作中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时,及时填报《问题线索移送函》《问题移送登记表》,经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签后,移送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问题线索进行联合研判,确属问题线索的,经审批后迅速分办处置,不属问题线索的,予以退回。

 

通知要求,全县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主体责任,聚焦疫情防控目标及重点,着力发现突出问题,规范问题线索移送流程;要建立问题研判和线索移送机制,县纪委监委要积极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仔细查阅各镇各部门报送的相关资料,结合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精准发现问题,从快严肃问责;要实行责任倒查集双向责任追究制,不仅问责问题的直接责任者,还要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不及时移送的责任。对不讲政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漠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一律顶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