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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小小巡察督办单“立行立改”快显成效

作者:刘安枝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8-12-04 08:18字体大小:

县安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的通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并与17个镇重新签订执法委托书,进一步规范受委托单位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县安监局就县委巡察组反馈的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法律文书不规范问题做出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紫阳县委第四巡察组在对县安监局开展巡察时,通过查阅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卷宗发现,被委托单位制作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没有加盖县安监局公章,仅加盖了受委托单位的公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巡察组进一步了解发现该问题在各镇都存在。县委第四巡察组及时召开组务会和全组会议进行讨论、研判,认为立即整改将更利于规范执法、推动工作,立即下发《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督办单》将该问题反馈给安监局进行立行立改。  

“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没有重视这个问题,感谢县委巡察组及时发现并反馈给我们立即整改,今后我们将持续规范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县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该县坚持深化政治巡察,突出问题导向,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着力提升巡察监督质效。注重推进巡察立行立改,巡察进驻期间,县委巡察组针对巡察发现行政委托执法不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不严格、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具体问题实事求是反馈给被巡察单位进行立行立改,力求巡出质效,真正达到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促进工作的目的。目前,已完成2轮常规巡察和1轮专项巡察,共向被巡察单位下发《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督办单》29,立行立改问题29个。

“按照以往的巡察工惯例,对被巡察单位发现的问题,要在巡察结束后进行梳理、汇总和反馈以后,才能列出整改清单,这样降低了巡察整改的整体效果。”紫阳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要求巡察组进驻期间针对发现的具体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既能够趁热打铁增强时效性,又能够强化整改辐射提高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