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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开展巡察整改质效评估 提高巡察监督成色

作者:文章来源: 石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5-04-07 08:52字体大小:

路灯亮了,现在孩子晚上放学回家再也不用黑灯瞎火了,大家晚上出行都很方便,家长们再也不用为这事儿操心了……”家住石泉县池河镇城镇社区的张大爷近日参加满意度测评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说道。

近年来,石泉县委坚持将巡察整改评估质效工作作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关键环节,通过组织开展高质量的整改质效评估,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提质增效。

该县按照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立行立改问题整改、反馈意见整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公开以及制度机制建设等六个方面内容,进行量化评定、百分制评估。并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满意度测评、个别访谈、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打分,逐项研判评估,形成综合评估报告,确定评估结果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其中,评估结果为“优秀”“合格”的单位,予以通过;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单位,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主动履行整改责任,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提请县纪委监委对党组织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重新进行整改,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内容。截至目前,该县已对十六届县委第一至第五轮巡察的7个镇、30个直巡村以及22个单位开展了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发出通报函4期,评定优秀整改单位11个、镇5个、村级7个,进一步推动了问题再整改,巡察工作质效得到稳步提升。

“质效评估不是终点,而是再整改的起点。”石泉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道,我们将持续开展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工作,杜绝巡察整改“一阵风”,督促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对个性问题针对性解决,对共性问题扎紧制度笼子,确保巡察整改件件落实,巡察成果“颗粒归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