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这起案件处分决定引用条款未具体到款项、饶峰镇这起案件被审查调查对象入党信息前后不一致......”近日,石泉县纪委监委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案件质量开展专项评查,着力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助推集中整治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评查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抽调部分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评查小组,围绕调查取证方面案件证据链条是否完整、证据材料是否齐备,行为定性方面是否准确把握主观动机、行为本质、涉案数额、悔错态度、造成后果和影响之间的关系,程序手续方面党纪处分是否存在未经镇纪委会议或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情形,处分处理方面是否存在应从重或加重处理而未从重或加重处理等情况进行评查。本次评查严格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调取案件全部材料,充分听取办案单位意见,全面了解案情后,紧盯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规范、处分执行等环节量化赋分,形成评查报告和问题反馈清单,做到集中整治案件全覆盖。
为强化评查结果运用,该县纪委监委对被评查案件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清单”,逐案反馈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同时,针对主体身份证据材料不全、涉案财务处理不到位、文书内容表达不准确等共性问题,印发通报,要求加强问题分析,举一反三整改,找准漏洞、形成机制,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据悉,本次评查共发现反馈问题244个,评出A类优秀案件2件。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我们每办一起案件都要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石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一体推进全面评查、日常评查、专项评查和抽查复查工作,切实做深、做实、做细评查“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