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镇有部分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存在虚报套取补助资金问题,建议你镇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切实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近日,石泉县纪委监委根据审查调查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向中池镇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限期整改问效。
近年来,石泉县纪委监委始终将纪检监察建议作为推动问题整改的监督利器,围绕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等发现的突出问题,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纪检监察室联合案件审理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不定期根据案件性质、案发频次、影响大小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于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影响较大的问题提出以案促改工作建议,及时向案发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按照制定方案、动员部署、警示教育、剖析整改、建章立制、总结提升6个阶段完成整改,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提升以案促改工作质效。
同时,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问题整改“走过场”“打折扣”,石泉县纪委监委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核实等方式,对发出的纪检监察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逐一开展“回头看”,重点查看警示教育、规范执行、常治长效情况。对于思想不重视、流于形式、效果不好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并将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考核范畴,倒逼责任落实,推进标本兼治。
“今年以来,我们已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推动问题整改6个,完善制度机制5项。”石泉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能够有效督促问题整改,我们将持续做好“提出建议——限期整改——跟踪回访”闭环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提醒纠偏、源头治理作用,力促达到以案促教、以案促治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