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镇纪委报送的案件主体身份证据材料不完整,未调取入党申请书……”石泉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组人员在集中讨论时说道。
近期,石泉县纪委监委对2023年度已审结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集中案件质量评查。本次评查由案件审理室负责,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小组,随机抽取各镇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及各纪检监察室承办的违纪违法案件,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等《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的5大类96条要求,调取案件全部材料,从案件实体、程序和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质量评查。评查过程中,根据存在问题情况,按照A、B、C、D四个格次分别进行评定,对A类案件进行表彰,对C类及以下案件将在年度考核时扣减相应分值。
评查结束后,评查小组及时梳理汇总每件参评案件存在的问题情况,实行“一案一清单一反馈”,将《缺陷和瑕疵问题清单》及时反馈到各办案单位并限期整改,要求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到位。据统计,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共开具问题清单21份,发现各类问题132个,提出整改意见56条。石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不断完善“评查—反馈—整改”闭环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