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中池镇干部方某在集镇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中履职不力,导致多支付建设资金……”近日,石泉县纪委监委通报一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教育全县党员干部引以为鉴。
去年以来,石泉县纪委监委紧扣政治站位、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作风保障五个方面,聚焦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中的“堵点”、群众急难愁盼的“痛点”、基层权力运行的“淤点”靶向监督,着力为乡村振兴“增色赋能”。
石泉县纪委监委整合全县纪检监察机构力量,采取“班子成员+室部组+镇纪委”模式,成立四个监督检查组,以“五个一”(一月一重点、一周一汇总、一月一通报、季度一点评、年度一考核)工作法,聚焦乡村振兴领域政策执行、产业发展以及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八大监督重点常态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县委成立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组,下沉至2个镇7个村查看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要求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移交问题线索。2023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构共处置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96件,其中立案50件,处分50人,组织处理111人。
除此之外,石泉县纪委监委还联合县委农办、县审计局等单位成立石泉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专班,下设11个联镇督导组,常态化深入镇村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023年以来,已对全县150个村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查合同6554份,规范合同1486份。
为进一步提升警示教育效果,石泉县纪委监委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并督促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着力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2023年以来,已通报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6批次36件36人,下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5份,督促完善制度机制4项。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监督作保障。”石泉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织密监督网,紧盯农民的“钱袋子”、农村集体经济的“家底子”、粮食安全的“命根子”,从严监督执纪,着力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护航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