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给我们看一下张某的人事档案,他的处分决定是否归入档案?”“刘某受到政务撤职处分的工资扣罚到位没有?”近日,石泉县纪委监委检查组在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时问道。
为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石泉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检查组,对2023年度已审结并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让处分的“鞭子”落得下、打得痛,达到应有的惩戒警示效应。
此次专项检查从3月13日正式启动,为期一个月,主要采取各镇纪委自查和县纪委监委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镇纪委负责对本镇党委政府、辖区村(社区)党员干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执行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限期回报至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对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等单位党员干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通过详细查阅案件卷宗、个人档案、考核奖惩文件等资料的方式,查看处分决定材料是否装入受处分人档案,是否及时调整受处分人的职务级别、岗位等级、工资待遇,是否收缴、责令退赔有关违纪违法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受处分人在处分期内晋升工资、职务是否按规定执行等事项。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共排查了2023年受党纪政务处分公职人员118人,查看案件卷宗和组织人事档案221册,发现并责令整改问题18个,并提出规范意见,督促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严格落实处分决定执行中的主体责任。
“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执行不力、规避执行等问题做好提醒,能够有效解决和消除处分执行中存在的‘偏差’‘盲区’和‘病灶’,切实维护好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石泉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说道。
下一步,石泉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细化处分决定执行流程,加强常态监管,抓好预警提醒,完善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持续跟进关注受处分人员人事档案、考核等次、工资扣罚等情况,推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高效落实。对蓄意变通、执行不到位、不规范的,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真正让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带电”“长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