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社会公众对全县党风政风行风和营商环境工作满意度,进一步倾听群众呼声诉求,了解群众意见建议,推动党风政风行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好,助力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石泉县纪委监委开展了2023年党风政风行风及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工作。
本次测评按照镇和党群机关、行政管理单位、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部门、事业单位及服务行业5个序列,对全县106个单位党风政风行风、营商环境、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评议。测评采取“民意测评占80%+县级领导评价占20%”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其中民意测评在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石泉县纪检监察网站、廉洁石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置调查问卷,接受广大干部群众投票评议;县级领导评价以送阅纸质测评表形式进行投票评价。
测评结束后将按照“满意计1分、基本满意计0.8分、不满意减0.2分”的三者相加之和为各单位满意度测评最终得分,将直接运用于202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依照五个序列分别进行排名,对各序列排名前30%的单位直接被评为“年度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对连续2年被评为“一般”等次的单位,将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建议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据统计,目前已收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提交的党风政风行风和营商环境测评问卷657份,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群众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