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县区动态 > 石泉 > 正文

石泉:“四强化”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作

作者:陈肖文章来源: 石泉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3-06-05 17:17字体大小:

 

石泉县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进一步发挥巡察利剑优势和纽带作用,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强化资源共享,推动巡前信息互通。落实“双向发力”信息沟通机制,一方面“点对点”向纪检、组织、宣传、政法、审计、信访、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发出协调函,收集涉及被巡察党组织第一手资料,分类梳理通报巡察组另一方面协调巡察组与派出(派驻)纪检监察“面对面”沟通了解“活情况”,共同研判风险点位,做足巡前准备功课。

强化力量共聚,推动巡中监督互动。始终坚持巡中互动,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列席巡察阶段性工作汇报会,对巡察方向和重点进行研判分析,对巡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巡察期间,县纪委监委重要问题判断、重要政策适用等问题为巡察组提供专业支持对符合移交条件的问题线索开通“绿色通道”,及时移交纪巡互动、快查快办形成震慑。换届后,巡察移交问题线索36件,立案20件,了结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35人

强化整改共督,推动巡后责任互联。制定了石泉县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办法》《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工作实施意见》,纪检、组织、巡察施行“三方联动”,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高巡察整改实效,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换届以来,共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查、评估3轮次,分别对46个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针对性检查,评定整改优秀单位16个。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提升了巡察工作质效。

强化成果共用,推动治理效能互促。对巡察结果实行双反馈”,巡察发现问题反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也分管县级领导进行反馈并邀请其参加巡察反馈会,进一步夯实“一岗双责”。巡察反馈意见同时抄送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推动系统监管、行业治理,推动开展了工程项目领域、涉水领域、安全生产领域、基层党建等专项治理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