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水平,切实解决能力不足不会干、措施单一成效差、人少事多监督精力不足等问题,石泉县纪委监委出台“十个一”工作法规范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全力提升派驻工作整体质效。
各派驻机构严格落实“十个一”工作法,即一次工作报告,每季度向分管副书记报告1次工作,重要事项随时报告;一次精准评价,每年初会同包联纪检监察室对归口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做1次“画像”,综合分析单位政治生态;一次专题研究,每半年会同归口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一次沟通会商,每季度与归口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进行1次会商,就作风建设、风险防范等交换意见,凝聚工作合力;一次明察暗访,每季度对归口监督单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发放津补贴等“四风”问题开展1次明察暗访;一次专项治理,每年选择1—2个廉政风险点和薄弱点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在归口监督单位开展整治;一次督办通报,每半年针对归口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1次通报或督办函;一次约谈提醒,每月对归口监督单位有关负责人开展1次廉政谈话;一次廉洁教育,每季度指导督促归口监督单位开展1次正反面教育活动;查办一批线索,每季度至少向县纪委监委报送1批归口监督单位干部涉嫌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1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据悉,自此工作法实施以来,各派驻机构紧盯中秋、国庆等节点制发廉政通知22期次,提醒教育关键岗位人员15人次,分别与驻在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通过日常监督发现移送问题线索30件,其中立案20件处分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