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泉县纪委监委把整治重信重访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包案,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四到位”机制,着力从源头上减少重信重访问题发生。
受理告知到位。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严格落实“纪内”实名检举控告受理告知和答复反馈要求,结合实际探索实行“一信三反馈”制度(即信访室收到信访举报后2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承办单位收到移交的问题线索后5日内联系举报人,告知已开展调查核实;对实名举报的,核查组办理结束后15日内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有效提高实名信访举报件办理质效。
线索核查到位。坚持“严、细、精、实”四字方针,建立《问题线索集体分析研判和预警督办工作制度》,明确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处置时限,采取“六个督办”(即定期报告、电话催办、发函督办、通报督办、会议督办、现场督办方式)促案件提质增效。同时,科学分析研判重信重访问题,对确需复查复核的落实首办责任制,严格复查程序,由原核查组进一步核查化解,确保复查复核取得实效。
答复反馈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办理、谁反馈”的工作原则,案件承办部门将处理结果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实名检举控告人进行反馈,并记录反馈情况,听取举报人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疑问耐心解释,对提出的新问题、新证据一一记录,及时开展再次核查、二次反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跟踪回访到位。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对于检举控告与利益诉求相互交织或涉及多个领域的信访举报问题,不定期与县联系办、信访局及相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商,厘清职能权限,各负其责,推动疑难复杂重复信访问题化解,确保群众的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给群众吃上“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