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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链条式”管理推动线索处置质效提升

作者:宁本枝文章来源: ​石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2-03-10 17:37字体大小:

 

2021年以来,石泉县纪委监委采取精准处置线索、规范办案程序、全程跟踪督办的“链条式”线索管理措施,推动实现办案效率和质量“双提升”,保障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坚持“一个口子”,精准分流线索。坚持“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原则,由县纪委监委案管室统一接收信访举报、上级交办、部门移交、巡察以及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并定期组织开展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进行分类处理,对于涉及一般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移交给相应的镇纪委或派驻机构核查,对于案情涉及面广、涉及科级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确保线索处置及时、分流精准。同时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受理登记、编号录入、交办督办、反馈归档,做到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核对,实现问题线索底数清、情况明。2021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处置问题线索606件。

紧扣“四字方针”,规范工作程序。坚持“严、细、精、实”四字方针,在线索处置、工作流程、审查调查、文书档案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全面释放规范化效应。建立《问题线索集体分析研判和预警督办工作制度》《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实施办法》等,编印《石泉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规范流程》《石泉县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常用文书文件制作指南》,明确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澄清正名等流程图,理顺程序,明晰流程,规范文书。全面落实审查调查办案安全责任制,健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录音录像管理办法、谈话室使用管理规定等制度,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线。坚决落实“镇案县审”制度,严把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关口,促案件提质增效,推动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强化“六个督办”,提升办案质效。规定问题线索处置时限、办结时限和申请延期时限,对问题线索进展缓慢、时限超期或上级纪委监委要结果件、县委主要领导(县联系办)交办件、党风政风专项工作等重点问题线索,采取定期报告、电话催办、发函督办、通报督办、会议督办、现场督办6种方式跟踪督办,确保问题线索办理“动态清零”。对所涉问题复杂等原因导致长期未办结的线索,及时研判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对发现因办案力量不足导致未及时办结的,及时调整补充办案人员,充实办案力量;对因核查方向不精准导致未及时办结的,由联案领导亲自指导,找准突破点;对因案情疑难复杂未办结的,采取“室组镇”联合办案模式,集中攻坚克难;对因思想松懈导致未办结的,现场责问事后谈话,及时纠正思想偏差。目前,已对2021年未办结的23件问题线索进行了专项研判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