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泉县委巡察办坚持以制度机制的守正创新破解巡察工作中的难题,着力探索进度与效果并重、数量与质量兼顾、有形与有效统一的巡察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不断推动全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异地交叉,破除“人情干扰”。
“在县内巡察,由于部分被巡察单位与巡察干部存在熟人关系,导致一些干部群众因担心跑风漏气,受到打击报复,不愿反映真实情况,提供有效线索。”石泉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说,基层人情干扰一直是导致巡察干部放不开手脚的根本原因,也是造成巡察工作往往不能巡透查实得以突破的主要瓶颈。
为打消县域内“熟人社会”顾虑,排除“本地人情”干扰,切实提升巡察监督实效,石泉县委巡察办与汉滨区、宁陕县建立巡察协作区,通过开展“互派式”交叉巡察先后对6个镇党委及下属75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26件,发现问题203件,立行立改问题17件,移交问题线索成案率达42%,发现问题数量和移交线索质量显著提高,巡察利剑作用得以有效发挥。
汇聚合力,避免“单打独斗”。
为切实实现巡察与相关部门资源有效整合、信息互通共享,石泉县委巡察办出台《关于建立县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配合机制》,采用“巡察+纪委监委”、“巡察+组织”、“巡察+审计”、“巡察+政法”的“巡察+N”联动巡察监督模式,形成了‘1+1大于2’的监督合力,有效提升了发现问题的精准能力,放大了巡察监督治理效能。
“通过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政法等职能部门监督的贯通,实现在信息、人员、手段、成果运用方面的共建共享,不仅避免了巡察工作单打独斗的局面,还打通了巡察与各方面监督的内在联系…”。县委巡察办主任张安拉介绍到,将探索把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整治、狠抓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与巡察工作相结合,同步开展联合检查、联合督导、联合整治,变“单线作战”为“协同作战”,以“部位单检”助力“集中体检”,实现同频共振、优势互补,着力提升监督整体质效。
强化整改,确保“竿插到底”。
针对整改不敢啃“硬骨头”,第一责任人重视不够等问题,石泉县委巡察办创新建立巡察问题“双反馈”、整改报告“双签字”、整改情况“双公开”、整改实效“双评估”工作机制,以持续跟踪问效推动巡察整改见底见效,确保被巡察单位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走秀,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对整改的日常监督弱化、缺位甚至缺失是造成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重要原因”,对此,石泉县纪委监委探索推行反馈通报和整改督查制度,变巡察机构一家集中督查为县级分管领导跟进监督、纪委监委日常监督、组织部门定向监督、巡察机构对账监督于一体的巡察整改综合监督体系,通过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发现问题专项整治、巡察整改督查等,狠抓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严防出现“紧张一阵子,过后老样子”现象,倒逼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立足治标“当下改”,着眼治本“长久立”,切实打消“过关心理”,有效维护巡察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才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石泉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真正发挥好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以巡察机制创新赋能巡察“利剑”利器生威,为推动全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牢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