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泉县建立巩固衔接领域“五化”监督聚合力工作机制,着力解决行业部门督查压力传导“不够”、纪检监察机关巩固衔接监督情况“不熟”等问题,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监督力量专业化。统筹整合县巩固衔接办和县纪委监委工作力量,成立11个驻镇联合监督检查组和1个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组,每个组由县巩固衔接办1名科级干部和县纪委监委1名科级干部组成。县巩固衔接办工作人员侧重对巩固衔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发现指出存在的具体问题;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侧重从具体问题背后查找责任落实和干部作风问题,查办巩固衔接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充分发挥县巩固衔接办工作人员业务熟悉和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工作严实的特点,切实传导压力,改进作风,促进工作。
监督重点清单化。每月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巩固衔接办根据工作重点,拟定监督检查任务清单。监督检查组按照任务清单,重点围绕政治站位、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腐败问题等五个方面,采取随机抽查、跟踪督导、查看现场、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实行一月一监督、一月一汇总、一月一反馈。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开展“点穴式”“机动式”监督检查。
问题处置精准化。县纪委监委、县巩固衔接办对每轮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并按照政治站位、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腐败问题五个方面划分问题种类,提出处置建议。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巩固衔接办负责建立整改台账,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反馈至包联县级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由县纪委监委负责处置。自联合监督机制推行以来,共发现立行立改问题200余个,已督促整改到位。
执纪问责刚性化。对发现的政治站位、责任落实以及腐败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快查快结,并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向案发单位下发纪律检查或监察建议书,责令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确保此类问题少发生、尽量不发生。自联合监督机制推行以来,共发现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实、政策不落实等方面问题线索27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7人,问责处分11人;发现腐败问题线索25件,立案17件,处分17人,下发纪律检查或监察建议书7份,有效提升了监督水平。
责任连带制度化。联合监督检查组实行驻镇(部门)包干责任连带机制,对因监督检查不严不实,所监督检查的镇(部门)年度巩固衔接工作出现突出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追究联合监督检查组责任。监督检查组对镇(部门)开展检查,一律不开会,不听汇报,不准陪同,不准以权谋私,一经发现,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