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县区动态 > 石泉 > 正文

石泉:出台《石泉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作者:宁本枝文章来源: 石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1-12-01 16:22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石泉县纪委监委制定《石泉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引导激励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开展审查调查工作。

《办法》明确,考评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由考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以问题线索处置数及案卷质量为主要考核标准,实行季度、半年与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考评单位分为镇纪委、县纪委监委各室部、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三个序列,每次考核分序列进行赋分排名,对排名靠前的进行通报表彰,对半年考评排名位于序列末位的约谈负责人、年度考评排名位于序列末位的责成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连续两年排名末位或年度排名末位且审查调查成果特别差的提交干部监督部门予以组织处理。

《办法》规定,考评指标具体包括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办理的谈话函询件数、初核了结件数、立案件数、处分人数、容错纠错件数、实名举报规范答复件数等,并设置了12项加分项和22项减分项,着力督促激励各纪检监察机构安全规范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提升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