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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作者:李苗文章来源: 石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1-03-17 16:10字体大小:

 

为了解掌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夯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近日,石泉县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成立3个督查组,对2016年以来本届县委已开展的11轮常规巡察中95家被巡察单位部门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查。

督查期间,该县各督查组对照每轮巡察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对各单位部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对账销号”。督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座谈走访、实地查看整改成效、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抓好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领导班子成员是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整改的其他事项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既检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又着力发现新问题,目的是要坚决杜绝‘重巡察、轻整改’现象,坚决克服文字整改、数字整改等不良倾向,甚至‘报假账’等问题,对因思想不重视、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形式整改,甚至干扰阻挠督查工作开展的,将严肃追责问责”该县县委巡察办主任刘德松说道。

据悉,此次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当面反馈,客观公正的总结、分析、评估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实事求是汇总相关情况,形成整改督查情况书面报告,经组长和成员签字背书后,报送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办汇总督查评估情况,报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分类处置。督查评估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置。对督查评估为整改一般格次的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督查评估为整改较差格次的被巡察党组织,其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给予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