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纪委监委始终聚焦审查调查主责主业,拓宽线索来源,规范线索处置,守住安全防线,确保案件质量,全面提升审查调查质效,努力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了查处案件“零事故”“零违纪”。
“广泛化”拓宽线索来源。积极发挥“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渠道的作用,以“五进”为抓手,持续开展深入机关、企业、社区、镇村及农户家中的信访宣传活动,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变“被动接访”为“主动寻访”,让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定期交流,移交问题线索。同时,充分利用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全方位、多渠道搜集问题线索。2020年,收到各类群众举报254件,收到公安、检察院、法院、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95件,各类巡察移交问题线索70件。
“科学化”精准线索处置。发挥案件监督管理室的核心枢纽作用,实行“一个口子”进出,对上级交办,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执纪审查、舆情监测、巡察中发现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移送等途径收集的所有问题线索,案件监督管理室均统一接收登记,提出程序性分办建议,各承办单位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后层报委领导审批。同时,成立由4名委领导牵头、各室(组)镇组合成立的执纪执法团队,团队内可灵活采取室领办、提级办、交叉办、联合办等方式,科学高效处置问题线索。2020年,共受理、分办问题线索512件,全部高效分办无积压,无失密泄密问题发生。
“规范化”守住安全底线。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制定《石泉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规范流程》《石泉县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常用文书文件指南》,对问题线索受理、排查、分办、处置、核查、督办、审签、审理、反馈、归档、监督十个方面内容和执纪执法文书文件再次进行规范细化;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设置镇纪委一般谈话室的通知》,制定《谈话场所使用情况周报表制度》《镇纪委谈话室日常使用管理制度》等,加强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审查调查谈话场所使用程序化、管理规范化,2020年,已建成一般谈话室12处 18间。同时,进一步规范“走读式”谈话工作,谈话前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谈话对象个人情况做到“六必知”,谈话后严格落实接送和回访制度,严格履行“手递手”交接程序,做好跟踪回访、心理疏导等工作,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
“标准化”确保案件质量。把好案件审理的“出口关”,制定《镇(部门)案件县纪委协审制度》《审理卷材料顺序及相关文书样式》,执行“镇案县协审”,统一案件执纪尺度和标准,对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备等问题的案件,开具瑕疵问题清单,退回补充调查。定期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等基本要求,调取案件全部材料,从案件实体、程序和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评查,对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到位,切实提升案件质量。2020年,对自办的79个案件、镇办46个案件在形式审核后予以退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