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泉县纪委不断提升问题线索管理水平,探索建立“归口接收管理、集体研判处置、全程跟踪督办、定期核对汇总”的问题线索闭环管理模式。
归口接收管理。对信访举报、上级交办、公检法机关移送、监督检查中发现、审查调查(审理)中发现等九类问题线索,实行“一个入口、统一管理”模式,由案件监督管理室专人统一编号、动态管理,严防有案不报、压案不查等现象发生。
集体研判处置。坚持做到“一案一排查、一案一审批”。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镇、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后,按照分级负责制,提出程序性分流建议或实质性分办意见。同时每两个周提请召开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小组会议研究分办处置意见,并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准。对于紧急、敏感和涉嫌职务犯罪等重要问题线索,由案管室负责人参加,县纪委监委协管、分管、主要领导会商研究决定分流、分办处置意见。
全程跟踪督办。为进一步确保问题线索按时办结,案管室采取三级督办模式,对交办的问题线索件进行跟踪督办。一级电话督办。在规定承办时限的前五日,案管室采取电话录音方式,同时做好书面记录,向承办单位进行提醒督办。二级发函督办。对逾期未办结的,采取下发问题线索督办函和通报的方式责令承办单位限期办结。三级约谈督办。每季度对交办的问题线索办理问题集中的承办单位,由委机关分管领导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当面向委机关主要领导说明情况,承诺报结时限。
定期核对汇总。每月对已办结问题线索进行定期汇总,各承办单位每月将问题线索已了结的和进行了组织处理或立案的情况资料,汇总到案件监督管理室管理,逐件销号,形成问题线索从产生到办结的闭环管理。
截至目前,石泉县纪委监委已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议18次,专题研究会议9次,处置问题线索272条,督办37件次。通过对问题线索实行“闭环式”管理,石泉县纪委监委做到了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实现了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